来源: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人:学林网 发稿日期:2024-07-21
近年来监管实践发现,医药领域已逐步成为商业贿赂的高发领域,从早期的产品研发、临床试验,到产品获批后的生产、销售,医药产品全生命周期的各个环节都可能存在商业贿赂风险。为进一步优化医药领域营商环境,引导和帮助医药企业与医疗卫生机构培育公平竞争的合规文化,明确涉嫌商业贿赂行为,建立健全预防商业贿赂管理制度,促进重庆市医药行业高质量发展,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4年7月10日印发了《重庆市医药领域反商业贿赂合规指引》,《指引》分为六章、三十二条,包括总则、合规管理组织、合规风险管理、合规制度建设、合规运行保障、附则等内容,具有以下五个方面特点亮点。
一是三方合作共创的智慧结晶。该《指引》是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邀请重庆大学和重庆葵海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的市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教授和专家,结合本市实际联合制定,它不仅是监管智慧、学术研究与业界实践的结合,更是推动行业健康发展的共同愿景与实际行动的体现。二是内容涉及多个首次。该《指引》属于全国首个涉及医药全领域的反商业贿赂合规指引,并且首次提出企业合规管理体系搭建、合规制度体系搭建和合规运行保障指引,及时引导企业将外部有关合规要求转化为内部规章制度,积极培育合规文化,强化合规管理信息化建设。三是合规风险管理明确细致。《指引》不仅引导企业建立科学、系统的商业贿赂风险评估程序,用以识别、分析、评价本单位的商业贿赂风险,还帮助企业明确哪些行为不能为、商业贿赂存在哪些风险。《指引》列举了8种涉嫌商业贿赂行为,并对商业贿赂可能引发的行政风险、民事风险及刑事风险作了提示,使企业在进行合规建设时能够充分考虑行为风险,确保企业稳健运行。四是发布时机把握精准。《指引》的发布紧跟全国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行动的步伐,于行动圆满收官之际应运而生,其出台恰逢其时地为企业提供了整改提升的及时指导,既是对整治行动成果的巩固深化,也是对未来医药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前瞻布局,彰显了监管部门与业界携手并进、共筑清朗医药生态的坚定决心。五是法律规定与实践紧密结合。《指引》的制定,不仅依据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还征求了相关医药企业和医疗卫生机构的意见,紧密贴合重庆市医药领域反商业贿赂合规管理工作的具体实际,同时在合规运行保障方面还汲取了ISO37301合规体系认证的成功案例精髓,确保《指引》能够引导企业构建更加坚实可靠的合规运行框架。
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培训宣传和监督指导,切实抓好《重庆市医药领域反商业贿赂合规指引》的贯彻落实。我市医药企业与医疗卫生机构将根据《指引》加强自身反商业贿赂合规体系建设,进一步推动我市医药行业健康规范发展。
商业贿赂陷阱重重!医疗人员该如何避险?官方圈重点
近年来,医药领域已逐步成为商业贿赂的高发领域,从早期的产品研发、临床试验,到产品获批后的生产、销售,医药产品全生命周期的各个环节都可能存在商业贿赂风险。
为进一步优化医药领域营商环境,引导和帮助医药企业与医疗卫生机构培育公平竞争的合规文化,明确涉嫌商业贿赂行为,建立健全预防商业贿赂管理制度,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4年7月10日印发了《重庆市医药领域反商业贿赂合规指引》(以下简称《指引》)。
《指引》所称商业贿赂,是指在商业活动中,经营者以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为目的,采用给予财物或者其他利益,向单位或者个人提供不当利益的行为。贿赂目的是否实现以及实现的程度,不影响贿赂行为的成立。
《指引》强调,下列行为可能涉嫌商业贿赂,医疗卫生机构及医务人员需要密切关注,防止行贿受贿行为的发生:
(一)假借销售费、推广费等各种名义或形式报销相关费用,给予医疗机构或其内设科室、从业人员不当利益的行为。
风险管控过程中重点关注因素:从代理商(供应商)选择、支付频次、直接或间接向相关个人支付、支付是否与销量挂钩、财务记账科目是否正确等方面审查销售等费用的真实性、合理性与合法性;是否存在虚报项目、虚增费用、虚开发票等方式套取资金,用于“带金销售”。
(二)假借支付佣金,给予医疗机构或其内设科室、从业人员不当利益的行为。
风险管控过程中重点关注因素:从佣金收受者的身份、与交易双方的关系、金额是否与服务相匹配、佣金约定与支付的时间、佣金是否如实入账等方面审查佣金支付的真实性、合理性与合法性。
(三)假借开展学术活动、科研协作、学术支持等名义,给予医疗机构或其内设科室、从业人员不当利益的行为。
风险管控过程中重点关注因素:从活动地址选择、活动议程安排、参与人员身份、经费支出项目、活动开展频次等方面审查活动的真实性、合理性与合法性。
(四)通过赠送礼品、安排旅游、餐饮或者娱乐性活动等方式,给予医疗机构或其内设科室、从业人员不当利益的行为。
风险管控过程中重点关注因素:从礼品或相关活动项目的内容和价值、赠送对象、赠送时间、赠送频次等方面审查礼品赠送及相关活动安排的真实性、合理性与合法性。
(五)通过赞助或者捐赠的方式,给予医疗机构或其内设科室、从业人员不当利益的行为。
风险管控过程中重点关注因素:从赞助捐赠目的、对象、流程、是否与商业销售挂钩、是否具有排他性等方面审查赞助捐赠的真实性、合理性与合法性。
(六)假借场地租借,将出租出借收益与医疗卫生机构的诊疗活动挂钩的行为。
风险管控过程中重点关注因素:从场地位置、场地租金、场地用途、租借期限、租借模式、是否与相关医疗业务挂钩等方面审查场地租借的真实性、合理性与合法性。
(七)医药企业为了获取与医疗卫生机构的合作机会,给予医疗机构或其内设科室、从业人员不当利益的行为。
风险管控过程中重点关注因素:从项目招采、目录编制、价格确定、合作方式、人员构成、费用是否真实合理等方面审查业务合作的真实性、合理性与合法性。
(八)医疗机构或其内设科室、从业人员违规开具处方,收取医药企业回扣或不当利益的行为。
风险管控过程中重点关注因素:从用药选择、用药数量、违规统方、用药规格、处方与个人利益是否挂钩等方面审查处方开具的真实性、合理性与合法性。
《指引》表示,除上述行为外,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还应当密切关注以义诊、咨询等名义开展的各项活动,需警惕这些活动是否与药品、医疗器械以及医疗产品的销售挂钩,是否存在商业贿赂的可能。
《指引》明确了医疗行业商业贿赂行为的处罚规定:
医疗卫生机构若为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采用财物或其他手段贿赂相关单位或者个人,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九条,由监督检查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处十万元以上三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医疗卫生机构若因商业贿赂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七条,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将依照《刑法》规定定罪处罚,视索取或收受财物数额大小,处以拘役、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可见,相关部门对医药行贿的容忍度极低。医疗人员一旦触及红线,将面对严厉处罚。
但与此同时,《指引》也指出,行政执法部门在对医药企业、医疗卫生机构的商业贿赂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时,将酌情考虑其反商业贿赂合规管理制度的建设实施情况以及合规风险处置机制运行情况。
这是相关部门为鼓励医药企业、医疗卫生机构积极培育和倡导公平竞争文化、建立健全反商业贿赂合规管理制度而设定的“弹性”规定。
可以理解的是,在大多数情况下,礼物馈赠被视为表达尊重和感激的方式,这种传统习俗在医疗领域也可能被误解或滥用。
医务人员可能面临接受小额礼品或感谢费的道德困境,尤其是当这些行为被视为“常规”或“无害”时。然而,任何形式的利益输送都可能逐渐演变为商业贿赂,破坏医疗行业的纯洁性。
此外,医学领域知识更新迅速,新技术、新药物层出不穷。医务人员在有限的时间内做出决策时,如果过分依赖供应商提供的信息,就可能陷入商业贿赂的陷阱。
在从业生活中,医务人员常常身处多方准则和规范的高压线下。与此同时,医药行业是一个复杂的利益生态圈,稍有不慎,医务人员就可能被卷入商业贿赂的风波中。
因此,时刻保持警惕、守住底线、识别陷阱,已是当下必备的技能。希望本文对《指引》的解读能为各位医疗从业者提供更清晰的参考,帮助大家在日常工作中更有效地防范医疗行业贿赂陷阱,做好自我保护,守住职业操守。
来源:好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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