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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2021年卫生资格考试报名及相关考务工作通知

来源:咸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人:学林网      发稿日期:2021-09-08

关于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及相关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健局、委直委管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卫考办发〔2020〕3号)和陕西省卫生健康人才服务与外事交流中心《关于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陕卫人外发〔2020〕35号)文件精神,为保证我市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及相关考务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凡符合原卫生部、人事部印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二)按照《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6〕69号)有关规定,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按照《国务院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23号),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经过规范化培养的全科医生,可提前一年参加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的全科医学专业类别的考试。


(三)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63号)有关规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疆、西藏及四省藏区等艰苦边远地区可放宽到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


(四)根据《中央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5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3号)相关要求,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在符合原卫生部、人事部印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中报名条件的基础上,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提前一年申报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对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直接申报参加考试。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范围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聚焦一线贯彻落实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10号)规定执行。上述享受提前申报的人员,原则上只享受一次政策优惠。


根据《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科研攻关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20]12号)精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参加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未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可享受各科成绩加10分的政策倾斜,加分后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颁发陕西省职称证书。


(五)报名参加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各级别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至2020年12月31日。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

(六)报名人员可根据本人所从事的专业工作,在《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选择报考相应专业类别。


(七)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301至365以及392专业的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八)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专业科目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已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部分专业考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时须使用原档案号。


(九)按照《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国办发〔2018〕81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等25部门关于印发<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享有相关待遇的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53号)要求,做好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以及持有中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籍人员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工作。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网上预报名。


全部采用网上报名。2020年12月29日起,报考人员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根据报名须知及提示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打印《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仔细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一旦确认不得修改。


(二)报名点资格审核及现场确认


报考人员网上报名后持《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原件和复印件),到各报名点(辖区卫生健康局、市级各相关医疗卫生单位)进行资格审核和现场确认。


公立医疗卫生单位的在编人员由单位人事部门统一申报(不接受个人申报),非在编人员如单位和档案存放机构县市区一致,由所在县市区人才交流中心申报;如单位与档案托管机构县市区不一致,打印申报表后由单位人事部门和档案存放机构同时盖章,单位统一到所在县市区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核和现场确认。


非公立医疗卫生单位的报考人员,打印申报表后由单位人事部门和档案存放机构同时盖章,由档案存放机构负责给报考人员到所在辖区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


自2020年12月30日起,各报名点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现场确认时间,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或电话查询所在县市区报名点现场确认时间安排(各报名点联系方式见附件3),以免错过确认时间。


各报名点资格审核合格后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进入“考务管理系统”—2021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考务管理系统入口—普通用户登陆,输入用户名及登陆密码,进入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管理系统,在“报名管理”中“网报确认”项目内对报考人员报名信息予以现场确认。各县市区报名点设置(参见附件)。


(三)资格复审


各报名点完成现场确认后导出考生名册并及时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连同考生报名相关资料和证件,统一报送市卫健委办公楼一楼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2)。


(四)缴费方式:各报名点采取现场缴费的方式,资格审核后将费用以报名点为单位上缴到指定账户。收费依据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中心《关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三项考试考务费标准的通知》(卫人才发〔2016〕66号),陕西省卫生技术人才服务中心《关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二项考试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陕卫人才发〔2016〕16号)核定标准收取,即:初、中级资格考试每人每科均为70元。


三、考试方式及时间安排



四、准考证打印,成绩发布及管理


(一)2021年3月25日至4月18日,报考人员自行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结束后2个月公布考试成绩,考生可凭本人准考证号和有效证件号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查询成绩。并请各报名点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下载打印本人成绩单。


(三)考后办理资格证书,请关注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官网和公众微信号sxrskswx,及时获取办证资讯。


五、报名需提交的材料和证件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工作单位出具正式的聘用证明表(附件1)。


3、《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一份(A4规格)。考生须在“联系方式”栏手工填写本人电话号码。申报表内容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所在单位应具有人事档案代管权限,否则应将档案托管至辖区人才交流中心)或档案存放单位核实加盖公章。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硕士、博士必须提交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考务系统中可查询2002年以后毕业、大专以上学历的数据真实性。


5、初次申报职称考试的要求对应专业,晋升职称使用医学相关专业。


6、申报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交本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执业资格准入的专业必须同时提交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医师申报中级以执业注册时间为准,申报护师以执业注册时间为准。


7、2020年已参加过本专业考试未通过的考生可以只提交本人身份证和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8、凡符合“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条件的考生,须由单位出具在岗并同意提前申报的证明,提供所在社区医疗机构许可证复印件(由法人签名并加盖社区医疗机构印章)。


凡符合“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疆、西藏及四省藏区等艰苦边远地区可放宽到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条件的考生,须提供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毕业证书及单位聘用证明,仅限于单位正式在编人员申报全科医学专业。


9、凡符合“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提前一年申报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条件的考生,除提供报名条件所要求的材料外,还须提供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正式文件(含对本人抗疫表现进行公示的结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抗疫表现情况表(附件5)。


10、乡村医生报考专业技术资格的,须同时提交乡村医生统考合格证、乡村医生中专水平证、毕业证。


考生提交的复印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使用A4纸。


六、注意事项


(一)各报名点要严格按照报名条件予以审核,不符合条件人员严禁报名。


一是认真审核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报考专业要求。


二是认真审核报考人员学历、任现职年限是否符合规定,有执业资格准入的专业是否有执业证书,执业证书上的执业类别范围与报考专业类别范围是否一致,执业地点、时间和申报单位及任现职年限是否一致(注:学历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至2020年12月31日)。


三是认真审核报名表及相关证书复印件上的姓名、身份证号与原件上的信息是否一致。照片必须为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白色背景证件照,务必保证照片清晰、可辨认,上传时必须符合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管理系统要求,文件容量约为15KB~30KB。其他如生活照、视频捕捉、摄像头所摄等照片一律不予确认。


四是检查历史考生是否正确使用原档案号,报考专业是否与原来的一致。


五是审核通过后,必须让报考人员对报名表内容确认签字。


六是各报名点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的相关信息及材料报送考点并保存两年。


(二)聘用证明表要按照省卫健委统一制式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聘用证明表》开具(证明表模板详见附件1)。


(三)考试结束后,考生务必保留准考证,并及时下载打印成绩单,以备考试科目全部通过后办理资格证书时使用。


(四)因考试报名人员分布广,数量大,组织工作难度大,请各报名点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将考试有关政策传达给广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做好本辖区、本单位的报名工作。


(五)各报名点要严格按照复审时间安排到市卫健委进行资格复审,无特殊情况不得拖延和调换,逾期不再安排复审。



附件:

1.《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聘用证明表》模板

2.《2021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咸阳考点资格复审时间安排表》

3.2021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各报名点联系方式

4.2021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和考试方式

5.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抗疫表现情况 


各县市区报名点设置(登陆密码请各报名点与市卫健委人事科张宇龙(电话:029-33551270)联系获取,各报名点登陆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管理系统后可自行修改登陆密码。登陆密码务请妥善保管,以防泄漏或遗忘。)


附件查看http://wjw.xianyang.gov.cn/tzgg/775002.htm



咸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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