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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绵阳市卫生暨中医药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绵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人:学林网      发稿日期:2022-12-17

关于做好2022年度绵阳市卫生暨中医药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绵卫函〔2022〕145号


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园区党群部、社发局,委直属各单位,委注册民营医疗机构:


根据《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卫生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川委办人事便函〔2022〕20号)和《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省中医药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川中医药函〔2022〕51号)要求,为做好2022年度我市卫生暨中医药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权限


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医、药、技、护工作的卫生暨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正高级职称评审权限属于省级,申报副高级职称评审权限属于市级;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不含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卫生暨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基层卫生暨中医药正副高职称评审权限属于市级。


二、申报条件


卫生高级职称按照《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卫生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附件1)文件进行申报,中医药高级职称按照《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省中医药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附件2)文件进行申报。


三、申报评审程序


(一)继续教育、对口支援、进修学习


由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和市直属医疗机构、委注册民营医疗提前分别报送市卫生健康委医政科和中医科审核,具体时间按照相关科室通知为准。


(二)个人申报


卫生暨中医药高级职称(含基层)评审实行网上申报,须在规定时间登录相关网站。卫生高级职称申报人员登录四川省卫生健康人才服务管理平台(http://www.scwsrc.com),进入“四川省卫生高级职称评审管理系统”申报;中医药高级职称申报人员登录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官网(http://sctcm.sc.gov.cn/),进入“四川省中医药高层次人才评价评审系统”申报。


(三)单位审核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经办人员按照附件1和附件2要求进行认真审查。


(四)行政部门审核


单位审核提交后,县级医疗卫生单位由各县市区(园区)卫生行政部门、人社部门初审,市直医疗卫生单位由本单位初审,合格后报市卫生健康委、市职改办复审。申报正高复审通过后再报省级主管部门终审。


(五)同行专家评议


1.申报正高级职称(不含基层)按照附件1和附件2进行。


2.申报卫生暨中医药副高级职称和基层卫生暨中医药高级职称由绵阳相关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开展评审工作,评审通过后,在市卫生健康委、市人社局网站上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发文办证。


3.凡申报卫生暨中医药正高级职称、破格申报卫生暨中医药副高级职称和申报基层卫生暨中医药高级职称评审人员,须参加相应评审委员会的专业实践能力答辩,答辩时间和方式另行文件通知。答辩主要考察申报人的基础知识、专业理论、临床实践能力等。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卫生(含基层卫生)高级职称材料按照附件1准备。


(二)中医药(含基层中医药)高级职称材料按照附件2准备。


五、其它事项


(一)申报材料


按照省卫生健康、省中医药管理局文件要求进行准备,政策咨询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行,各县市区政策咨询电话见附件4。材料由各县市区卫健局、市直医疗卫生单位统一报送,材料收取具体事务由市卫生健康信息与技术中心承担。


(二)评审费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人员须缴纳评审费240元/人;需要答辩的人员须缴纳答辩、评审费320元/人。卫生正高评审费实行网上缴费,中医正高评审费实行现场代收,其余费用缴市财政。


(三)纪律要求


1.申报人员要认真履行诚信承诺。对弄虚作假、提供不实材料或违反有关诚信规定的,经查实以下情形的,尚未通过评审的,立即取消申报资格;已通过评审的,宣布评审结果无效,收回已发资格证书,且申报人员本人3年内不得申报卫生高级职称评审。


(1)学历学位和职称证书,聘任证明材料造假的;


(2)学术论文造假、抄袭、剽窃的;


(3)业绩材料严重造假的;


(4)其他严重违规行为。


2.各级资格审核部门和工作人员要强化真实保证,严格贯彻落实“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对存在为申报人员出具虚假证明材料、故意不按照规定程序报送材料,审核材料把关不严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将给予严肃处理。


附件:


1.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卫生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2.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省中医药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3.申报材料审核时间安排表

4.绵阳市各县市区政策咨询电话


绵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绵阳市中医药管理局

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31日


相关下载:(3个单位联合发文)绵卫函〔2022〕145号关于做好2022年度绵阳市卫生暨中医药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docx

原文链接:http://wjw.my.gov.cn/ggl/350928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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